泰国Pay All公司幕后老板竟是泰星Film 公司被泰国家银行起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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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国国家银行(央行)向打击经济犯罪局起诉手机应用“Pay All”,原因是未获得央行许可开展电子货币(E-money)业务,警方将会对Pay All公司相关负责人展开调查。而未经许可开展电子货币业务可判处2年以下监禁或20万泰铢以下罚款。经调查发现Pay All的用户在账户中充值后,再进行各种商品和服务消费,Pay All公司违反电子交易法等多部泰国法律,而该公司的总裁是泰国明星Film Rattapoom。泰国国家银行提醒电子货币需要用户预先在账户中充值,开展业务前需要获得许可,依照法律规定开展业务的企业必须符合相关资质,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事项。包括注册资金达到规定,资金状况稳定,能够持续开展电子货币业务,不对用户造成损失。要保证用户账户资金安全,需要将资金存在金融机构,要与企业流动资金账户分开。需要依照消费者保护规定事项执行,保护用户的隐私,在规定时间内能将钱退还给用户,能够解决各项投诉。提醒民众、店家、企业只选择使用获得许可的电子货币服务。